日均工时不得低于115小时!某大厂被曝光要求员工疯狂加班。大厂员工爆料

 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国家制定出台了《劳动法》,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,我们现在实施的是五天八小时工作制。

  也就是说,正常情况下,一个员工一周上班五天,每天工作八个小时,除此之外,公司不得强迫员工加班。

  所以强迫员工加班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,但是在现实社会当中,有很多公司都是在无视《劳动法》,一些公司堂而皇之的强制员工加班,否则就辞退。

  那些所谓的大公司为了体面一点,就选择了变相强制加班的方式,要说这些大公司的领导,那些智慧确实是高于常人。

  他们要求员工加班,只是用口头通知的方式,绝对不会做出授人以柄的事情,因为他们也知道这是一种不光彩的手段,所以他们做这种事情做的都是不留任何痕迹。

  根据网传的消息显示,这家大厂的员工爆料,不同组的情况也是不一样,有的组要求10:5小时,有的组甚至要求14,15个小时。

  看到这里,真的是让人彻底无语了,加班属于自愿行为,八小时以外的工作就属于加班,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强行要求员工加班。

  那么,这些大厂如何做到堂而皇之的无视劳动法呢?其实说白了,这种大厂也是一个小社会,大厂里面的内卷更严重,但是他们卷的是底层员工的利益,不会损害他们自己的利益。

  前段时间的时候,香港代表吴秋北就曾经说过一句线这样的工作制不好,可能这位代表还不知道,除了996以外,我们还有715。

  这样长时间的加班工作,最终,损害的还是自己的身体健康,说的直白点,这就是年轻时候拿命去换钱,等身体熬垮了,再拿钱去换命。

  有些人非但不以为耻,反以为荣,有些人竟然还舔着脸说996是福报,要知道这种长时间的加班很容易造成过劳死。

  这家大厂的名字咱是不敢说,因为咱们领教过他们法务部门的厉害,所以,这样的丑事,即便是被主流媒体曝光了,我们也依然只能用某大厂来代替。

  他们之所以敢这样做,原因其实很简单,这种事情一般都是藏着掖着,员工想干就干,不干就滚蛋,工时达不到,公司自然会想方设法的辞退你。

  要么就是通过法务部强行舆论,要么就是用他们奇葩的思维逻辑方式来进行不合理的解释,最多也就是被不疼不痒的批评教育一下。

  让人可笑的是,在我们这个社会,最遵守劳动法的不是我们的企业,反而是那些外资企业,那些外资企业把劳动法当成红线,而我们国内的企业把劳动法当成了天花板。

  一位来自福建的网友在评论区留言称,自己的公司也是无限加班,无假期,没有加班费,在这家公司上班,完全感觉不到劳动法。

  一位来自广西的网友在评论区感慨,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,其他全部的时间都在上班,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?

  也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社会上的消费,试想一下,如果所有人都在拼命的加班,就算是你再拼命的刺激消费,又有谁有这个时间呢?